關于調整《進口廢物管理目錄》的公告
為進一步規范固體廢物進口管理,防治環境污染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《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》及有關法律法規,生態環境部、商務部、發展改革委、海關總署對現行的《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》《非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》和《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》進行以下調整: 一、將廢五金類、廢船、廢汽車壓件、冶煉渣、工業來源廢塑料等16個品種固體廢物(見附件1),從《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》調入《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》,自2018年12月31日起執行。 二、將不銹鋼廢碎料、鈦廢碎料、木廢碎料等16個品種固體廢物(見附件2),從《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》《非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》調入《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》,自2019年12月31日起執行。 《進口廢物管理目錄》(環境保護部、商務部、發展改革委、海關總署、質檢總局2017年第39號公告)所附目錄與本公告不一致的,以本公告為準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1.2018年年底調整為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目錄 2.2019年年底調整為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目錄 生態環境部 商務部 發展改革委 海關總署
國家相關部門關于固廢進口作了進一步要求,對于廢銅、廢鋁、廢鋼等將于年底一律禁止進口。那么國內再生資源企業是否已經做好了充分準備,比如增加科技投入,提高技術和設備的競爭力。企業應當具有前瞻眼光,具有先進技術和設備的企業才能在經營中立于不敗之地。在我國環境治理逐步縱深,對環境違法保持長期高壓態勢的大背景下,再生資源行業革除流弊,淘汰落后產能,推進產業轉型升級的歷程已經開啟。
來源:海運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