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國務院批準,《2019年進出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》(下稱《方案》)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。《方案》對進口最惠國稅率、關稅配額稅率、協定稅率、特惠稅率、出口關稅稅率等進行了調整,調整情況說明如下:
(一) 最惠國稅率。
1.進口暫定稅率。
自2019年1月1日起對706項商品實施進口暫定稅率。為積極擴大進口,削減進口環節制度性成本,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對進口暫定稅率進行部分調整,包括新增對花生粕、棉子粕、葵花子粕等10個稅目的雜粕實施零關稅。對國內生產治療癌癥、罕見病、糖尿病、乙肝、急性白血病等藥品亟需進口的重要原料實施零關稅,涉及31個稅目項下63個品種,根據2018年進口數據預測,預計2019年減征關稅7.9億元。
以某企業治療胃癌、結直腸癌的卡培他濱片為例,其原料藥卡培他濱關稅稅率由6.5%下調到0,預計2019年關稅成本可節約4200多萬元,為藥品價格調整留下空間。對國內產出較少且進口稅率相對較高的國外特色毛皮適當降稅;將錸酸鹽暫定稅率的適用范圍擴大為錸酸鹽及高錸酸鹽;取消冶煉鋼鐵產生的錳渣、供拆卸的廢船、廢銅電機、廢鋁電線電纜的進口暫定稅率;根據國內供需關系,取消氯化亞砜、新能源汽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單體的暫定稅率。
2.信息技術產品最惠國稅率。
根據信息技術產品降稅協議安排,自2019年7月1日起,對298項信息技術產品實施第四步降稅,取消14項產品進口暫定稅率,同時縮小1項產品進口暫定稅率適用范圍。
(二)關稅配額稅率。
繼續對小麥等8類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,稅率不變。其中,對尿素、復合肥、磷酸氫銨3種化肥的關稅配額稅率繼續實施1%的進口暫定稅率。適當降低棉花配額外暫定稅率,穩定和提升棉紡行業競爭力。
(三)協定稅率。
為支持“一帶一路”和自由貿易區建設,營造有利于經濟長期健康穩定發展的外部條件,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并生效的貿易協定或關稅優惠安排,2019年將對16個協定、23個國家或地區實施協定稅率。除此前5個已報經國務院批準的協定稅率降稅方案繼續實施外,自2019年1月1日起,對我與新西蘭、秘魯、哥斯達黎加、瑞士、冰島、韓國、澳大利亞、格魯吉亞以及亞太貿易協定國家的9個協定稅率進一步降低。
根據《〈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〉貨物貿易協議》和《〈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〉貨物貿易協議》(以下簡稱《協議》),自《協議》實施之日起,除內地在有關國際協議中作出特殊承諾的產品外,對原產于香港、澳門的產品全面實施零關稅。
具體實施中,當最惠國稅率低于或等于協定稅率時,按相關協定的規定執行。
(四)特惠稅率。
2019年特惠稅率調整只涉及亞太貿易協定項下的孟加拉和老撾兩國,稅率水平按協定規定隨著最惠國稅率降低進行相應調整。
自2019年1月1日起繼續對鉻鐵等108項出口商品征收出口關稅或實行出口暫定稅率,稅率維持不變;取消94項出口暫定稅率,主要包括化肥、磷灰石、鐵礦砂、礦渣、煤焦油、木漿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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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2019年關稅調整方案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12號 《2019年進出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》已經國務院批準,將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(具體內容見財政部網站)。為準確實施《2019年進出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》,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: 一、2019年關稅調整方案主要內容 (一)調整進口關稅稅率。 1.最惠國稅率。 (1)自2019年1月1日起對706項商品實施進口暫定稅率;自2019年7月1日起,取消14項信息技術產品進口暫定稅率,同時縮小1項進口暫定稅率適用范圍。 (2)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關稅減讓表修正案》附表所列信息技術產品最惠國稅率自2019年7月1日起實施第四次降稅。 2.關稅配額稅率。 繼續對小麥等8類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,稅率不變。其中,對尿素、復合肥、磷酸氫銨3種化肥的關稅配額稅率繼續實施1%的進口暫定稅率。繼續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滑準稅,并進行適當調整。 3.協定稅率。 (1)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,除此前已報經國務院批準的協定稅率降稅方案繼續實施外,自2019年1月1日起,對我與新西蘭、秘魯、哥斯達黎加、瑞士、冰島、韓國、澳大利亞、格魯吉亞以及亞太貿易協定國家的協定稅率進一步降低。根據內地與香港、澳門《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》貨物貿易協議(以下簡稱《協議》),自《協議》實施之日起,除內地在有關國際協議中作出特殊承諾的產品外,對原產于香港、澳門的產品全面實施零關稅。 (2)當最惠國稅率低于或等于協定稅率時,按相關協定的規定執行。 4.特惠稅率。 根據亞太貿易協定規定,對亞太貿易協定項下的特惠稅率進一步降低。 (二)出口關稅稅率。 自2019年1月1日起繼續對鉻鐵等108項出口商品征收出口關稅或實行出口暫定稅率,稅率維持不變,取消94項出口暫定稅率。 二、其他說明事項 為服務進出口企業,保證《2019年進出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》順利實施,便于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、經營單位及其代理人有所對照以正確申報,海關總署已編制2019年《進出口商品暫定稅率表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范申報目錄》,供通關參考(詳見海關總署門戶網站)。 海關總署 2018年1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