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都有哪些海關相關新政策、新規定開始實施?快來了解一下吧!
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,原適用16%稅率的,稅率調整為13%;原適用10%稅率的,稅率調整為9%。納稅人購進農產品,原適用10%扣除率的,扣除率調整為9%。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%稅率貨物的農產品,按照10%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。原適用16%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%的出口貨物勞務,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%;原適用10%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%的出口貨物、跨境應稅行為,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%。 適用13%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,退稅率為11%;適用9%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,退稅率為8%。2019年6月30日前,按調整前稅率征收增值稅的,執行調整前的退稅率;按調整后稅率征收增值稅的,執行調整后的退稅率。退稅率的執行時間,以退稅物品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開具日期為準。自2019年4月1日起實施。 進口增值稅稅率進一步下調 將為進口企業減少進口環節增值稅稅負約2250億元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48號
關于不再對輸日貨物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的公告
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》(國發〔2019〕3號),推進貿易便利化,海關總署決定簡化綜合保稅區進出區管理,對境內入區的不涉出口關稅、不涉貿易管制證件、不要求退稅且不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、物品,實施便捷進出區管理模式。自2019年4月1日起實施。
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54號
關于受理對輸歐盟禽肉簽發《輸歐盟非優惠進口特別安排項下產品原產地證書》的公告
歐委會2019/398號實施條例決定,自2019年4月1日起對中國輸歐禽肉產品(歐盟稅則號列16023219、16023929、16023985)開放新的關稅配額,對應我國稅則號列16023210、16023291、16023292、16023299、16023910、16023991、16023999,并要求隨附相應的原產地證書。為保障我國輸歐禽肉能夠適用歐盟配額內關稅稅率,自2019年4月1日起,涉及上述稅則號列的輸歐禽肉發貨人可以向海關申請簽發《輸歐盟非優惠進口特別安排項下產品原產地證書》。自2019年4月1日起實施。
關于受理對輸歐盟禽肉簽發《輸歐盟非優惠進口特別安排項下產品原產地證書》的公告
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57號
關于啟用出境加工電子賬冊的公告
為促進和規范出境加工業務發展,海關總署升級保稅綜合管理子系統,自2019年4月1日起,海關總署正式啟用出境加工電子賬冊,企業可通過國際貿易“單一窗口”辦理出境加工賬冊設立等各項手續。啟用出境加工賬冊的企業在辦理賬冊項下貨物進出口時,不再強制按照《海關總署關于出境加工業務有關問題的公告》(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69號)第八條“出境加工貨物的出口和復進口應在同一口岸”辦理,企業可根據實際業務需要選擇進出口口岸。自2019年4月1日起實施。
轉自:海關發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