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呼吸機的潮氣量的設置
成人潮氣量一般為5~15ml/kg,8~12ml/kg是最常用的范圍。潮氣量大小的設定應考慮以下因素:胸肺順應性、氣道阻力、呼吸機管道的可壓縮容積、氧合狀態、通氣功能和發生氣壓傷的危險性。
氣壓傷等呼吸機相關的損傷是機械通氣應用不當引起的,潮氣量設置過程中,為防止發生氣壓傷,一般要求氣道平臺壓力不超過35~40cmH2O。對于壓力控制通氣,潮氣量的大小主要決定于預設的壓力水平、病人的吸氣力量及氣道阻力。一般情況下,潮氣量水平亦不應高于8~12ml/kg。
2、呼吸機機械通氣頻率的設置
對于成人,機械通氣頻率可設置到8~20次/分。對于急慢性限制性通氣功能障礙患者,應設置較高限制機械性通氣功頻率20次/分或更高,機械通氣15~30分鐘后,應根據動脈血氧壓、二氧化碳分壓和pH值,進一步調整機械通氣頻率。
另外,機械通氣頻率的設置不宜過快,以避免肺內氣體閉陷、產生內源性呼氣末正壓。一旦產生內源性呼氣末正壓,影響肺通氣/血流,增加患者呼吸功,并使氣壓傷的危險性增加。
3、呼吸機吸呼比的設置
機械通氣時,呼吸機吸呼比的設定應考慮機械通氣對患者血流動力學的影響、氧合狀態自主呼吸水平等因素。
① 存在自主呼吸的病人呼吸機輔助呼吸時,呼吸機送氣應與病人吸氣相配合,以保證兩者同步。一般吸氣需要0.8~1.2秒,吸呼比為1:1.5~1:2。
② 對于控制通氣的患者,一般吸氣時間較長、吸呼比較高,可提高平均氣道壓力,改善氧合。但延長吸氣時間,應注意監測患者血流動力學的改變。
③ 吸氣時間過長,患者不易耐受,往往需要使用鎮靜劑,甚至肌松劑。而且,呼氣時間過短可導致內源性呼氣末正壓,加重對循環的干擾。臨床應用中需注意。
4、呼吸機吸入氧濃度的設置
機械通氣時,呼吸機吸人氧濃度的設置一般取決于動脈氧分壓的目標水平、呼氣末正壓水平、平均氣道壓力和患者血流動力學狀態。由于吸入高濃度氧可產生氧中毒性肺損傷,一般要求吸人氧濃度低于50%~60%。
但是,在吸入氧濃度的選擇上,不但應考慮到高濃度氧的肺損傷作用,還應考慮氣道和肺泡壓力過高對肺的損傷作用。對于氧合嚴重障礙的患者,應在充分鎮靜肌松、采用適當水平呼氣末正壓的前提下,設置吸入氧濃度,使動脈氧飽和度>88%~90%。
患者行呼吸機輔助呼吸后,一般要求在上機半小時,行血氣分析,根據其結果調整呼吸機參數,以后每2小時重復檢查,防止并發通氣過度或通氣不足。一般患者在吸氧濃度0.4以下,而血氧分壓在60mmHg時,允許24小時行一次血氣分析,同時應標注患者抽血時的體溫及氧濃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