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氣道壓高
(1)呼吸機:工作異常(吸氣閥及/或呼氣閥故障、壓力傳感器損壞等)。 (3)患者:咳嗽、支氣管痙攣、氣道分泌物、肺順應性降低、氣胸、胸腔積液、胸壁順應性降低、人機對抗等。 2、氣道壓低 (1)呼吸機:壓力傳感器異常,呼吸機內部漏氣(呼氣閥漏氣,如閥門破裂或漏氣,封閉不嚴或連接不恰當)。 (2)人工氣道:患者與呼吸機脫節,管道破裂、積水瓶是否擰緊、濕化器注水口是否蓋緊呼氣活瓣有無封閉不嚴或安裝不當。氣道漏氣。氣囊漏氣、套囊適當充氣或更換導管;氣管導管移位到聲門以上氣道。 (3)患者:支氣管胸膜瘺、胸腔引流導管漏氣。患者吸氣力量過強。 (4)設置:下限報警閾值設置不當。 (5)氣源不足造成通氣量下降。 3、呼出潮氣量低 管道漏氣、潮氣量設置過低、報警設置過高、自主呼吸模式下病人吸氣力量較弱、模式設置不當、氣量傳感器故障。 4、呼出潮氣量高 常見于患者自主呼吸增強的情況下,如呼吸窘迫、嚴重代謝性酸中毒、患者病情好轉但通氣支持過高等,多預示患者可能存在自主呼吸與呼吸機對抗或不協調。 5、分鐘呼氣量低 (1)呼吸機:回路或氣囊漏氣;流量傳感器損壞等。 (2)患者:如多次吸氣壓力過高報警引起(如重癥哮喘患者容控時因氣道痙攣嚴重,氣道峰壓達70~80cmH2O,氣體不易吹進去);患者病情加重,自主呼吸減弱,觸發靈敏度過低而不觸發呼吸機;痰液阻塞。 (3)設置:每分鐘呼出氣量低限報警的限定設置過高;呼吸機模式及參數設置不當。 6、分鐘呼氣量高 (1)呼吸機:流量傳感器進水阻塞,呼吸機管路內積水。 (2)患者:如ARDS或其他原因(缺氧、通氣不足、氣管內吸引后、體溫升高、疼痛刺激、煩躁不安)致呼吸頻率增快。 (3)設置:潮氣量或呼吸頻率設置過高,每分鐘呼出氣量高限報警閾值設置過低。 7、窒息報警 (1)患者無自主呼吸或自主呼吸頻率太低; (2)呼吸管道及連接處脫開或漏氣; (3)機器故障,流量傳感器檢測功能不良或損壞,定時板等機械故障; (4)不恰當的觸發靈敏度(或內源性 PEEP 的發生可能使患者不能觸發,導致無效觸發用力);設置的窒息報警參數不恰當;流量傳感器安裝位置不合適;分鐘通氣量設置太低等。 8、電源報警 外接電源故障或蓄電池電力不足。
(2)人工氣道:管腔狹窄、扭曲、打折、分泌物阻塞、人工氣道脫出、插管過深等;回路。扭曲、打折、受壓、冷凝水積聚。
(4)設置:設置不當,如高壓報警上限設置過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