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大參數:潮氣量、壓力、流量、時間(含呼吸頻率、吸呼比)。
1.潮氣量:潮氣輸出量一定要大于人的生理潮氣量,生理潮氣量為6~10毫升/公斤,而呼吸機的潮氣輸出量可達10~15毫升/公斤,往往是生理潮氣量的1~2倍。還要根據胸部起伏、聽診兩肺進氣情況、參考壓力二表、血氣分析進一步調節。
2.吸呼頻率:接近生理呼吸頻率。新生兒40~50次/分,嬰兒30~40次/分,年長兒20~30次/分,成人16~20次/分。潮氣量*呼吸頻率=每分通氣量。
3.吸呼比:一般1:1.5~2,阻塞性通氣障礙可調至1:3或更長的呼氣時間,限制性通氣障礙可調至1:1。
4.壓力:一般指氣道峰壓(PIP),當肺部順應性正常時,吸氣壓力峰值一般為10~20厘米水柱,肺部病變輕度:20~25厘米水柱;中度:25~30毫米水柱;重度:30厘米水柱以上,RDS、肺出血時可達60厘米水柱以上。但一般在30以下,新生兒較上述壓力低5厘米水柱。
5.PEEP使用IPPV的患兒一般給PEEP2~3厘米水柱是符合生理狀況的,當嚴重換氣障礙時(RDS、肺水腫、肺出血)需增加PEEP,一般在4~10厘米水柱,病情嚴重者可達15甚至20厘米水柱以上。當吸氧濃度超過60%(FiO2大于0.6)時,如動脈血氧分壓仍低于80毫米汞柱,應以增加PEEP為主,直到動脈血氧分壓超過80毫米汞柱。PEEP每增加或減少1~2毫米水柱,都會對血氧產生很大影響,這種影響數分鐘內即可出現,減少PEEP應逐漸進行,并注意監測血氧變化。PEEP數值可從壓力二表指針呼氣末的位置讀出。(有專門顯示的更好)
6.流速:至少需每分種通氣量的兩倍,一般4~10升/分鐘。七、根據血氣分析進一步調節:首先要檢查呼吸道是否通暢、氣管導管的位置、兩肺進氣是否良好、呼吸機是否正常送氣、有無漏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