肺心病急性發作期患者經控制呼吸道感染、保持呼吸道通暢及糾正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等措施處理后,低氧血癥和高碳酸血癥仍明顯,意識障礙仍嚴重,呼吸淺表或極度呼吸困難,出現潮式呼吸甚或呼吸暫停、呼吸肌疲勞等,提示呼吸衰竭已超過生理安全代償限度,應考慮建立人工氣道并進行機械通氣,也就是說需要使用呼吸機了。
呼吸機可以幫助患者改善嚴重的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,使患者渡過難關。如患者一般情況較好,病程不長,呼吸功能相對較好,呼吸衰竭有明顯誘因,估計病情經搶救在24—72小時可改善者,亦可考慮先做氣管插管;如患者一般情況差、病程長、年齡大、呼吸功能差,氣道內大量痰液難以經氣管插管移除,估計需要建立較長時間人工氣道和進行機械通氣者,應考慮做氣管切開。建立人工氣道和機械通氣應把握好時機,最好在意識障礙、腦水腫發生初期盡早施行,否則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時間太久,腦水腫程度極為嚴重時再進行氣管切開和機械通氣,往往因腦及其他重要器官的不可逆損害,而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。
在使用呼吸機的過程中,應注意避免通氣量過大,否則肺內壓力過高可發生氣胸,或肺循環血流受阻致血壓下降。機械通氣期中應定期做血氣分析進行監護。機械通氣開始24小時內勿使PaCO2驟降,以免因過皮通氣導致堿中毒,即酸性的二氧化碳得到排除后,身體的內環境變成堿性。
應用呼吸機治療呼吸衰竭癥狀改善后,可考慮呼吸機的撤離,即停止使用呼吸機。撤離呼吸機的指征是患者神志清醒,自主呼吸穩定,呼吸頻率<35次/分,血氧提高,高碳酸血癥已經糾正。首先應降低通氣量及輸入壓力,使呼吸中樞恢復對二氧化碳的正常敏感性。密切觀察神志、心率、血壓及自主呼吸的頻率和幅度的變化,并隨時做血氣分析進行監護e停用呼吸機后患者如出現煩躁不安、呼吸困難、脈率增快、血壓不穩定并出現發組者,應立即再次行機械通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