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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無創呼吸機前,首先需要對患者的病情進行評估,了解是否具有使用無創呼吸機的適應癥和禁忌癥。
(一)適應證:
主要適用于輕-中度呼吸衰竭的早期救治,也可用于有創-無創通氣序貫治療和輔助撤機。
其參考指征:
(1)患者狀況:①神志清醒;②能自主清除氣道分泌物;③呼吸急促(頻率>25次/min),輔助呼吸肌參與呼吸運動。
(2)血氣指標:海平面呼吸室內空氣時,動脈血氧分壓PaO2<60mmHg伴或不伴二氧化 碳分壓PaCO2>45mmHg。
(二)絕對禁忌證:
心臟驟停或呼吸驟停(微弱),此時需要立即心肺復蘇、氣管插管等生命支持。
(三)相對禁忌證:
①意識障礙
②無法自主清除氣道分泌物,有誤吸的風險;
③嚴重上消化道出血;
④血流動力學不穩定;
⑤上呼吸道梗阻;
⑥未經引流的氣胸或縱隔氣腫;
⑦無法佩戴面罩的情況如面部創傷或畸形;
⑧患者不配合。